秦皇岛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妇幼健康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2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4-110920

各县(区)卫生局:

为纪念《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结合国家、省卫生计生委 “妇幼健康宣传周”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妇幼健康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附件:秦皇岛“妇幼健康宣传周”活动方案

 

 

秦皇岛市卫生局         

201442

 

 

附件

 

秦皇岛市“妇幼健康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纪念《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20周年,进一步宣传妇幼惠民政策和公共卫生项目,普及妇幼保健知识,传播健康理念,增强群众健康意识,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妇女儿童健康、支持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根据国家、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年”活动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周时间

2014421日——27

二、宣传周主题

宣传惠民政策,关爱妇幼健康

三、宣传周主要内容和形式

在“妇幼健康宣传周”期间,开展“五个一”系列活动,具体安排是:

(一)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市、县(区)、乡(街道)要协调联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等,集中宣传党和政府的妇幼惠民政策,展示妇幼健康工作新成就。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形成声势,营造良好氛围。

(二)举办一次健康讲座。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群众的健康需求,结合当前工作重点,组织一次妇幼健康知识讲座,普及妇幼健康知识,提高妇女儿童的自我保健能力。

(三)组织一次义诊活动。组织辖区医疗保健机构的专家和医务人员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惠民义诊活动,提供免费诊疗和咨询服务,为群众面对面讲解妇幼保健和优生优育等基本卫生知识,树立妇幼健康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四)编印一套宣传资料。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组织编印一套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传播母婴保健、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等知识,突出妇幼惠民政策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让广大群众了解如何获得这些服务。

(五)在电视台或电台制作一次专题节目。积极与宣传部门联系,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覆盖范围广、宣传效果好、影响力大等优势,通过广泛宣传,把健康知识传授给广大群众,动员全社区共同关注妇女儿童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县区卫生局要成立活动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相关责任,协调、安排、组织好宣传周各项工作。

(二)周密组织。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细致的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广泛宣传动员,抓好方案落实,确保每项活动有专人负责。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保障活动与宣传同时进行。

(三)确保实效。要把群众需求作为活动的出发点,把群众满意作为活动的落脚点,选择群众喜闻乐见和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完善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各县区要在510日前将宣传周活动的图片、简报、总结等材料报送市卫生局基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