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发布时间:2014-07-04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4-144138

 

    一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的申报、审核,规定项目支出必须编制科学、清晰、便于考核的绩效目标,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加强绩效目标指标审核,凡无绩效、低绩效项目一律不予列入部门预算,未确立明确的绩效目标、指标,或绩效目标、指标设立不科学、不规范的,必须重新编制,否则不予列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与政府战略目标相偏离的项目不安排。二是强化预算项目库管理,编制项目三年滚动预算,所有预算项目全部从项目库中提取,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安排预算。三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评价结果以及2014年项目支出进度情况,作为2015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评为优的项目及部门将优先安排相应的项目支出,评为差的项目及部门将通报批评并相应减少安排下一年度工作经费。四是全程跟踪管理重点项目支出,不断扩大事前、事中绩效评价项目范围,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切实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政府管理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