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税收征管力度,采取了多项措施积极组织收入
发布时间:2014-09-15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4-150538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市财政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盯住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坚定信心,充分做好克服种种不利因素的思想准备,硬化措施,明确责任,依法征管,确保完成财政预收入目标任务。坚持收入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局领导分包县区,定期督导,研究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二、加强调研分析市财政局于3月份和9月份分别组织县区和国地税部门开展了全市经济税源调研活动,到收入短收严重的县区和重点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与当地政府共同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及时解决组织收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就我市2010年以来财政收入趋势和2014年收入预测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进一步掌握了全市经济税源运行状况,摸清了税源底数,形成专题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三、进一步发挥综合治税平台作用。一是协调房产、国土、工商等相关部门深入挖掘治税信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密切协作,努力将治税信息转化为税收收入。二是积极配合国税、地税部门推进正在开展的专项行动,配合国税部门开展了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专项清查和个体及专业市场专项清查活动。配合地税部门开展了清理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专项活动。三是经财政部门协调,市地税局与市国税局签订了代征协议,由国税部门代征部分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地税税费,制定了管理办法,开发了系统软件,在省内率先解决了“营改增”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漏征“三税两费”(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问题。
四、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支出管理,确保全年预算收支平衡一是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将市级部门2014年预算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业务管理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压减10%,“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0%。同时,对发展性支出项目进行细化,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尽早发挥作用。二是进一步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对符合清理范围的资金收回财政,统一安排使用。三是继续严格控制临时预算追加。四是从九月份开始,按月制定各类财政资金收支平衡预案,实施动态监控,对完成年度预算任务有困难的收入项目,积极采取措施,提前应对,确保全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