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争取落实临港产业园区省级税收优惠政策 助力沿海经济率先发展
发布时间:2014-10-15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4-141514
近日,省财政厅正式下发文件,明确以2012年省级实际分享秦皇岛临港产业园区的收入数为基数,从2013年开始至2017年实行超基数全返政策,目前,已下达我市2013年财力补助资金6506万元,该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将对我市沿海地区率先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从2013年起,我市积极谋划将海港区、开发区、山海关区和抚宁县整体打造为“秦皇岛临港产业园区”,大力争取纳入省级税收“定额分享、超额全返”优惠政策。为此,市财政局积极跑办,争取到省财政厅的理解和支持,在省对我市临港产业园区区域范围认定后,省财政厅迅速落实了对我市临港产业园区省级四税超基数返还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