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发布时间:2017-12-05       发布机构:市民宗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民族、宗教       文号:       索引号117/2017-102312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基本编码
11130300000220353J-XK-0001-0000
实施编码
11130300000220353J-XK-0001-0001
事项名称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200411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十三条: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由宗教团体向拟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拟同意的,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报告之日起30日内,对拟同意设立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提出审核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对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拟同意设立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宗教团体在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办理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筹建事项。
行使层级
市级
权限划分
筹备设立寺、观、教堂除外
行使内容
对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实施机构
秦皇岛市民宗局
实施主体性质
行政机关
法定办结时限
30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原件
份数
复印件
份数
是否有示范文本
1、《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
3
 
2、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
3
 
3、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符合本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的证明;
 
3
4、拟成立筹备组织人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提供教职身份证明);
 
3
5、必要的资金证明;
1
2
6、拟设立地点和拟设立场所的可行性说明。
3
 
7、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
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首环节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
2
 
第二环节
审核
会同相关处室
15
 
第三环节
审批
局办公会
2
 
尾环节
办结
窗口工作人员
1
 
数量限制
布局合理
结果名称
批文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服务对象
宗教团体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线下办理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运行系统
市级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咨询电话
03355308011
常见问题
 
监督电话
0335-5308009
填表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安福同
0335-5308011
市民宗局驻服务中心首席代表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审批
 
基本编码
11130300000220353J-XK-0002-0000
实施编码
11130300000220353J-XK-0002-0001
事项名称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审批(省厅委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200411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第二十五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应当事先征得该宗教活动场所和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
行使层级
省级
权限划分
不影响宗教活动场所功能和布局的除外
行使内容
影响宗教活动场所功能和布局事先征得同意
实施机构
秦皇岛市民宗局
实施主体性质
行政机关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示范文本
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的项目说明及理由;
1
2
2、宗教活动场所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1
2
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1
2
4、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核意见;
1
2
5、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证明;
1
2
6、保证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说明;。
1
2
7、建设资金证明
1
2
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首环节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
2
 
第二环节
审核
会同相关处室
15
 
第三环节
审批
局办公会
2
 
尾环节
办结
窗口工作人员
1
 
数量限制
结果名称
批文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服务对象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线下办理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运行系统
市级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咨询电话
03355308011
常见问题
 
监督电话
0335-5308009
填表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安福同
0335-5308011
市民宗局驻服务中心首席代表
 
 
 
 
 
 
 
 
 
 
 
 
 
 
 
 
 
 
 地方性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基本编码
11130300000220353J-XK-0003-0000
实施编码
11130300000220353J-XK-0003-0001
事项名称
地方性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
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200411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六条: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10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2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第十八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行使层级
市级
权限划分
县级宗教团体除外
行使内容
成立后在市民政局登记的
实施机构
秦皇岛市民宗局
实施主体性质
行政机关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示范文本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人;
1
1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1
1
3、有固定的住所;
1
1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1
1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1
1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
1
7、本宗教的主要经典、教义、教规、和历史沿革资料。
1
1
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首环节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
2
 
第二环节
审核
会同相关处室
15
 
第三环节
审批
局办公会
2
 
尾环节
办结
窗口工作人员
1
 
数量限制
结果名称
批文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服务对象
信众、宗教团体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线下办理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运行系统
市级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咨询电话
03355308011
常见问题
 
监督电话
0335-5308009
填表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安福同
0335-5308011
市民宗局驻服务中心首席代表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
 
基本编码
11130300000220353J-FW-0001-0000
实施编码
11130300000220353J-FW-0001-0001
事项名称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国宗局3号令
行使层级
市级
权限划分
除传道员以外宗教教职人员省级备案
行使内容
传道员的备案
实施机构
秦皇岛市民宗局
实施主体性质
行政机关
法定办结时限
30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示范文本
1、《宗教教职人员备案表》;
3
 
2、宗教教职人员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
 
 
 
 
 
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首环节
受理、办结
窗口工作人员
1
 
数量限制
结果名称
盖章确认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服务对象
宗教界人士、宗教团体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线下办理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运行系统
市级
办理地点
海港区迎宾路98号金属大厦9层市民宗局宗教科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咨询电话
03355308012
常见问题
 
监督电话
0335-5308009
填表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高顺宏
0335-5308012
市民宗局宗教科科长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
 
基本编码
11130300000220353J-FW-0002-0000
实施编码
11130300000220353J-FW-0002-0001
事项名称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国宗局4号令
行使层级
市级
权限划分
市县逐级上报、省级备案
行使内容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身份核实
实施机构
秦皇岛市民宗局
实施主体性质
行政机关
法定办结时限
30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示范文本
1、《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表》;
3
 
2该场所管理组织民主协商情况的说明;
3
 
3、拟任职人员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宗教教职人员证书复印件;
 
3
4、此前在其他宗教活动场所担任主要教职的,还须提交离任其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注销备案证明。
1
2
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首环节
受理、办结
窗口工作人员
1
 
数量限制
结果名称
盖章确认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服务对象
宗教界人士、宗教团体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线下办理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运行系统
市级
办理地点
海港区迎宾路98号金属大厦9层市民宗局宗教科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咨询电话
03355308012
常见问题
 
监督电话
0335-5308009
填表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高顺宏
0335-5308012
市民宗局宗教科科长
 
 
 
 
 
 
 
市宗教团体年检前初审
 
基本编码
11130300000220353J-FW-0003-0000
实施编码
11130300000220353J-FW-0003-0001
事项名称
市宗教团体年检前初审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十一条; 2.《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宗发[1991]110号)第八条
行使层级
市级
权限划分
县级自行办理
行使内容
人员身份、团体资质的核实
实施机构
秦皇岛市民宗局
实施主体性质
行政机关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示范文本
年度工作报告
2
 
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首环节
受理、办结
窗口工作人员
1
 
数量限制
结果名称
盖章确认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服务对象
宗教团体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线下办理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运行系统
市级
办理地点
海港区迎宾路98号金属大厦9层市民宗局宗教科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咨询电话
03355308012
常见问题
 
监督电话
0335-5308009
填表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高顺宏
0335-5308012
市民宗局宗教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