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贵杰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或临时登记证一案
发布时间:2014-12-31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65/2015-111000
齐贵杰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或临时登记证一案
案件名称: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或临时登记证一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秦农(农药)罚〔2014〕1号
违法企业(人)名称(姓名):齐贵杰(昌黎县宜木宜禾农资经营部)
主要违法事实:抽取标称为“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有限公司”生产的农药产品“5%高效氯氟氰菊酯微乳剂”样品送至河北省农药检定所检验,省所向厂家发送该产品确认函,厂家否认该产品是其单位生产。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农药管理条例》和《秦皇岛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则(试行)》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日主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秦皇岛市农业局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