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秦皇岛市绿色建筑评审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7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5-142801

各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和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健康快速发展,提高绿色建筑整体水平,为绿色建筑提供技术支撑,我市将建立秦皇岛市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库,选聘一批绿色建筑评审专家,成立秦皇岛市绿色建筑专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绿建委员会”)。绿建委员会负责对评审专家库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为我市绿色建筑专项评审和评价标识认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加强专家库建设,现将专家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分规划与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建材、建筑物理七个专业。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

3、能熟练掌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相关知识要点,熟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能够积极参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二、本次绿色建筑评审专家申报分为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以及专门聘请三种形式。

1、自愿申报。自愿申报人员应填写《秦皇岛市绿色建筑评审专家申请表》(附表二),参加市墙改和建筑节能办公室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市墙改和建筑节能办公室择优选聘。

2、单位推荐。单位推荐人员应优先在从事绿色建筑工作,在相关专业有一定影响力的业务骨干,参加过绿色建筑项目设计、咨询、审查和建设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单位推荐人员应填写《秦皇岛市绿色建筑评审专家推荐表》(附表一),经市墙改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审查合格后,可直接进入秦皇岛市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库。

3、专门聘请。专门聘请的专家应从事绿色建筑工作,在相关专业有一定影响力,曾经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设计、咨询、审查和建设,其主持或参与项目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

三、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以上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单位推荐的评审专家,请于92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市墙改和建筑节能办住宅产业化科(需同时报送申请表电子版)。自愿申报截止日期为930日。

联系人:周颖  姜娜

联系电话:3308055

地址:建设大厦809

邮箱:jnblj809@126.com

附件:

1、《秦皇岛市绿色建筑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一)

2、《秦皇岛市绿色建筑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