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14年建筑工程和测绘工程专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5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5-14290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改办有关文件精神,为圆满完成2014年建筑工程和测绘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三)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两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4、对于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六年以上;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四年以上。
(四)凡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持有河北省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初级以上)。
二、报卷材料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需报送《秦皇岛市2014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情况登记表》1份,并负责送交推荐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此表拿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分别粘贴到3份评审表的第八页答辩栏中。
(二)今年继续执行2012年对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政策规定,非公有制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对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做要求,组卷时将《非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放入卷中,并填写《计算机免试表》粘贴在评审表的第八页答辩栏中。
(三)凡申报评审初级任职资格的人员,个人评审材料除申报评审表外其余材料上报复印件,每个人的组卷材料装入纸质档案袋中。评审工作结束后,只退回2份评审表,个人申报其它材料不再退回,半年后,由我局初级职称评委会自行销毁。
(四)从2014年开始,所有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信息查询;通过河北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中的“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证书查询”进行合格证书查询。申报人员须提交经各单位盖章的查询和检索证明。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其它国内取得的暂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五)各单位报卷时,必须由本单位负责人事职改工作的专职人员报卷,需将申报人员卷内复印件与原件一并呈报,原件待审验后退回,一经查实有虚假信息及证件者,本单位连续3年停报职称评审。按照市职改办有关要求,评审时将综合考虑申报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限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排名,通过率原则上控制在85%以内。
(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初职评审工作,对申报人员的组卷材料要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严格落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双承诺”制度和申报材料审核盖章签字制度,由申报人和用人单位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后和评审材料一并上报,同时对所有申报组卷材料加盖公章并由审查人签字。
(七)申报人员装订册内容:
1、装订册封面;
2、目录;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由技术员晋升助理工程师的须附任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表)复印件;
5、单位申报推荐公示的打印截图或照片;
6、毕业证书复印件;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学籍复印件;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技术员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10、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及用人单位盖章的网上查询成绩证明;
11、2011—2013年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
10、2011—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2、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13、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4、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
15、其它有关材料(如非公证明等);
16、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
17、发表论文、著作等复印件。
三、报卷时间及地点
评审表领取时间: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27日
报卷时间: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卷地点: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人事科(西港路79号建设大厦1003房间),联系人:于学武,电话03353195061。
四、评审费用
按照秦职改办〔2014〕109号文件精神,初级资格评审费用每人100元。
为方便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报卷,此通知内容、相关表格将同时发布在秦皇岛建设网(www.qhdjs.gov.cn),可随时上网查阅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