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城市公共场所、公园、绿地范围内违法建设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6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5-151325
各县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
为落实住建部及省住建厅工作要求,进一步净化建筑市场环境,打击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建设行为,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公共场所、公园、绿地范围内违法建设工程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二、检查范围
全市公共场所、公园、绿地范围内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检查内容
对工程是否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依法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依法办理招投标手续、是否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非法工程,严格予以立案查处。
四、检查方式
1、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工程进
行全面检查,并对四县和市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工程检查情况进行督导。
2、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认真组织
本地区工程项目自查、排查工作,并于
3、市城乡建设局将组织督导检查组,于
采取明查暗访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区自查情况进行督导。
各督导组组成及督导范围如下:
督导一组负责督导昌黎县、卢龙县、开发区工程检查情况。
组长:市建筑市场稽查副大队长吕鸿斌
成员:程宝昌、满刚、李建军
督导二组负责督导抚宁县、青龙县、北戴河新区工程检查情况。
组长:市建筑市场稽查副大队长刘东
成员:李鑫、吕民华、康凯
五、组织领导
市城乡建设局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梁启星;副组长:市建筑市场稽查大队长肖景武;成员:市建筑市场稽查副大队长吕鸿斌、刘东,负责全市专项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严厉打击城市公共场所、公园、绿地范围内违法建设工程。
(二)本次专项检查要强化行政处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工程,要按照规定的上限处罚。同时,对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动态量化扣分,记入不良记录档案,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处罚,从严处理。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对检查中该查未查、有案不立、违法不罚、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附:《城市公共场所、公园、绿地范围内建设工程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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