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7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7-135021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冀卫办科教〔2017〕10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组织推荐工作,省卫生计生委决定组织评审2017年度河北医学科技奖,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全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二)驻秦其他有关单位。
二、推荐条件
已完成由具有科技成果鉴定资格的部门组织鉴定的医药卫生类科技成果或已取得验收报告的省、部、国家级研究项目。项目第一完成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两项。本奖项不受理中医、中西医结合类项目。
(一)文章署名条件
1.申报项目所有完成人必须在正式核心期刊已发表论文中有署名。增刊、综述不作为申报项目论文使用。
2.申报项目所提交全部论文中,第一完成人必须在总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论文中署名第一或为通讯作者。
3.项目完成人名次应与科学技术成果完成证书名次顺序一致,不得变更。
(二)知识产权条件
1.申报项目产权第一持有单位应为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申报项目无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申报材料论文中所有作者及其单位须知情同意,否则该论文不得用于申报。非内地及非国内的单位应出具产权持有人书面授权书。
3.申报项目中的所有论文,不得在不同奖种或同一奖种不同申报项目中重复使用。
(三)申报一等奖条件
提供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两年以上的旁证材料,并加盖应用单位公章。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项目中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著或全文数量应有5篇(含)以上,其中至少3篇应有外文摘要,全外文论著或全文等同中文核心期刊。
2.在四大索引(科学引文索引SCI、科技会议录索引ISTP、工程索引EI、科学评论索引ISR,需提供具有查新检索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发表的论著或全文,数量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四)申报二、三等奖条件
申报项目中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著或全文数量应有3篇(含)以上。
三、推荐材料
请从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办事大厅-在线服务-下载专区”下载“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资料包”,安装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填写推荐书、项目简介表、论文作者知情同意书等相关材料并打印2份(其中一套要求全红章,另一套材料除推荐书和鉴定证书须为红章外,其他章可为黑色复印章)。申报一等奖者另需提供申报科技成果奖励项目简介表20份。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一)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三)应用证明;
(四)鉴定大纲;
(五)工作报告;
(六)技术报告;
(七)查新报告(两年内有效);
(八)论文复印件及论文作者知情同意书;
(九)函审表;
(十)其他(完成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四、推荐流程
(一)下载获取相关报奖表格,填写并打印、装订;
(二)将装订成卷的申报材料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已装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2017年度河北医学科技奖申报目录(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材料及其上述全部文件的电子版统一报送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宣传科审核,所需申报“河北医学科技奖”所用推荐号及校验码,单位负责人统一向科教宣传科申领。
(四)经组织有关专家评审产生河北医学科技奖并在获奖项目第一主研人单位进行公示;
(五)拟推荐申报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从河北医学科技奖一等奖项目中择优推荐,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材料原件退还本人,按我委工作安排进行上报。
五、报奖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27日。
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90号(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1101室)
联系人:祖志民、张乐,科教宣传科电话:0335-3647751
电子版报送邮箱:qhdwsjkjk@163.com
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11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