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年度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5-01-15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5-153509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采购代理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市财政局将于1月中下旬对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14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考核。考核范围包括我市集中采购机构和在我市备案的15家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考核工作分为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代理机构经营场所和设施建设情况、制度建设及政策法规执行情况、采购程序和专家使用情况、采购信息公告情况、采购文件存档和备案情况、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采购业绩和采购效率情况、对供应商质疑的答复情况、服务质量和廉洁自律情况等。考核工作完成后,考核结果将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