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15年建筑科技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7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5-151250

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2015年建筑科技节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秦皇岛市2015年建筑科技节能工作要点》

附件:

 

秦皇岛市2015年建筑科技节能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住建厅、局党委建筑科技节能工作部署,以“六新”行动为引领,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绿色建筑”中心工作,以全面实施“建筑质量两年行动计划”和“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监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为主线,以“全面落实项目建设各责任主体责任”为抓手,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创新提升、勇于担当、誓争一流”的建设精神,努力开创我市建筑科技节能事业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占全市绿色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市直管辖区和各县、区新分别培育1-2个绿色建筑高星级示范项目;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管理体系建设,落实绿色建筑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制定《秦皇岛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全面落实绿色建筑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

——全市新建城镇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设计、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建居住建筑推行75%建筑节能标准,建设1-3个执行75%建筑节能标准的示范项目。

——全市完成不少于3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编制《2014年秦皇岛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政策与发展报告》、《秦皇岛市“十三五”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和《秦皇岛市“十三五”新型墙材发展规划》。

——结合全市各区域和各类建筑用能特点,因地制宜推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应用,重点推广太阳能与高层建筑一体化,空气能等技术的应用;市直管辖区和各县、区分别培育1-2个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总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断提高。

——启动省级住宅产业化试点城市建设,开工建设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产业现代化项目;培育1-2个省级住宅产业现代化基地。

——大力促进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加快发展,重点扶持、指导一批产品符合本地市场需求和绿色建材要求的新型材料重点企业。

——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全面提升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加强建筑能耗监管系统建设,我市能耗监测体系初步形成。

三、主要工作及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发展。

1.制定《秦皇岛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明确提出全市绿色建筑总体要求和星级规划、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地确定我市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建筑,实现绿色建筑的目标、途径和适用技术及绿色建材。

2.建立绿色建筑目标考核机制。将全市绿色建筑发展总目标纳入对各县区的工作考核体系,各县、区要同步建立绿色建筑目标考核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推进举措,落实目标责任,建立市县区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

3.完成项目建设各阶段的监管流程和监管方法的优化,各县、区要尽快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审批和监管流程,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技术体系。充分发挥秦皇岛市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的作用,简化评审手续,规范评审程序,提高评审质量,缩短评审时限,更好地为项目服务。全市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专项评审,暂由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4.各级建筑科技节能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从项目审批立项到投入运营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和监管。进一步强化各责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重点加强施工日常监管,确保按图施工;加强运营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取得设计标识和运营标识,达到真正的双绿建筑。

5.加快“在水一方C区”和北戴河新区中小学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对示范项目的资金支持,确保示范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6.推行75%建筑节能标准。结合我市全面推广绿色建筑的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推广75%建筑节能标准工作方案、明确推进措施、研究实施技术,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相关政策,适时在我市新建居住建筑中推行75%建筑节能标准,不断提升我市新建建筑的质量和品质。建设1-3个执行75%建筑节能标准的示范项目。

(二)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认定工作。选定一批适用技术,积极推动保障性住房、房地产项目和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我市第一批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示范项目。

2.研究制定《秦皇岛市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秦皇岛市装配式住宅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提出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争取财政,金融、税收和用地等方面政策支持。通过示范引领,鼓励全市建设开发单位在设计理念、技术集成、居住形态、建造方式和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根本性转变,采用保温与结构一体化、装配式住宅等技术。

3.启动我市省级住宅产业化试点城市建设。全力支持阿尔法工业园建成省级住宅产业化基地,全力支持市开发区青年周转公寓项目建成我市第一个装配式住宅示范项目。通过基地和项目建设,不断夯实我市住宅产业化基础,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各县区要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开展装配式农居示范项目建设。

(三)促进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加快发展。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相关产业加快发展的通知》、省住建厅《促进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推广应用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的通知》、省住建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合理有效利用我市现有资源,对抚宁县圣鑫建材有限公司、对秦皇岛裕源木业有限公司有关产品进行重点扶持,其中重点指导该秦皇岛裕源木业有限公司申报省科研项目、省级工法、科技进步奖,通过召开产品推介会、参加展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大力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技术的推广应用。

1.开展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基础调查研究。起草《秦皇岛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的发展路径、适用技术以及激励政策。

2.加强示范引领。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选定一批代表性较强的项目开展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示范,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资金支持。

3.强力推进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研究制定强制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政策,加快发展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应用技术,规模化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建筑中的应用,推进太阳能光电在建筑中的应用;推广土壤源、污水源、海水源等热泵应用技术,深层地热能梯级利用技术,综合利用工业余热、中水等可再生资源;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地区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的推广力度,建设1-2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率不断提升。

 (五)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

1. 加强对“制度”的规范。全市各级建筑科技节能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督“建筑墙体保温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绿色建筑项目责任主体负责人终身责任制”的落实。要求工程施工前,各责任主体负责人必须签署相关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工程资料纳入监管体系。

2.加强对“人”的管理。积极探索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的从业资质管理制度,结合绿色施工培训和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技术培训,确保全市各级建筑科技节能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和施工和监理人员的从业能力有较大提升。

3.加强对“材料”的管理。严把质量关,在实行系统管理的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做好绿色建材评价的相关基础工作,开展建筑材料专项检查,建立工程材料使用备案制度,不断强化建筑材料日常监督管理,对建筑节能产品市场进行进一步规范,为全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提升奠定基础。

4.重拳整治违规项目。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抽查、巡查、突击暗访、集中检查等方式,进行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建筑科技节能主管部门要每四个月开展一次重点检查,重点打击不按图施工、擅自降低节能标准、工程责任主体责任不落实、违反强制性标准、使用质量低劣建筑节能材料的行为。

5.加强各县区工作。针对各县区行政监管的薄弱环节,进行有针地性的业务指导,确保全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处于整体良好状态。

六)全力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在积极争取国家、省配套资金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配套力度,将配套资金纳入政府年度预算管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完成全市不少于30万平米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结合2015年度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将国家、省、市补贴资金与房屋维修资金的增益资金整合使用,确保政府性资金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投资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1.确保上半年完成市安监局和军分区两个项目的节能改造,并积极推进我市既有公共建筑、政府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完成确定的2015年改造目标。

2.全市各级建筑科技节能主管部门要与相关热力企业配合,筛选出历年供热效果不好,老百姓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推动暖房子工程,通过节能改造和热力管网改造解决实际问题。各自培育和推出1个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发挥示范项目典范引领和推动宣传的作用。

3.在充分摸底调查的情况下,将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分解,将各县、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强力推动工作开展。

(七)完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机制,加强“禁实”、“限粘”。

1.制定《秦皇岛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工程、农村节能民居和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的支持力度,用好、用活、规范使用专项基金,确保专项基金的使用安全。

2.加大督导检查和对违规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查处,严防“禁实”反弹。开展乡镇“禁实”试点示范工作,引导“禁实”向中小城镇延伸,推动“禁实”向纵深发展。

3.结合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对全市砖瓦窑、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普查工作,宣传推广一批凸显省、市特色的新型建筑材料产品。

(八)加快建筑能耗监测末端采集系统建设,加强建筑能耗监测管理。

1.2015年完成8栋政府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末端采集系统建设,强制要求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必须建立能耗末端采集系统。

2.充分发挥“秦皇岛市建筑能耗监管平台”能耗统计、综合评价、对标分析,行业监测的作用。

3.稳步推进各县、区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的建设,组建全市能耗监测网络,扩大建筑能耗监测覆盖范围,构建“全市统一、分级管理、互联互通”的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4.加强我市建筑能耗统计及建立政府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发布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引导和约束作用,大力促进政府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的降低。

5.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进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市本级和各县、区要分别建成1-2个示范项目。

(九)继续加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政策、标准的宣贯。

1.强化能力建设,大力开展技术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技术培训,针对建设单位开展绿色建筑适用技术和评价标准培训;针对设计和审图单位重点抓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的宣贯;针对施工和监理单位重点开展绿色施工方案、绿色建筑监理细则等技术资料编制和施工要点培训;针对运营单位,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合开展绿色建筑运营管理培训;针对各相关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绿色建筑监管和审批流程以及相关政策知识的培训。

2.组织举办绿色建筑高端论坛。邀请业内专家学者,相关部门领导,市场责任主体以及新闻媒体单位,就我市绿色建筑发展、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前沿技术应用等重点、热点内容进行交流探讨,积极引入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先进技术、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市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3.继续强化媒体宣传。全市各级建筑科技节能主管部门要制定《2015年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宣传方案》,围绕“深化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打造宜居环境,共建生态城市”的主题,大力宣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为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营造良好氛围。组织绿建、科技节能、住宅产业化项目观摩活动,并适时组织全市建筑科技节能展。借力暑期,抓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和节能成果展示工作,利用专家领导访谈、典型案例介绍、工作实时报道等形式,着力展示我市绿色建筑发展在全国地级市中的领先地位。

(十)强化制度建设,打造一流团队。

1.贯彻标准化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日常管理,实现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全市各级建筑科技节能主管部门要共同开发“秦皇岛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监管与服务系统”,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实现日常监管和项目建设信息的共享和公开。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过程、结果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的公开,全面提高服务效率,缩短工作时限,提高工作质量,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2.持续加强各级绿色建筑监管队伍建设。完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规范工作程序、办事流程,强化内部管理、能力建设,确保工作人员有能力履好职,尽好责。

3.深入开展以新思路、新举措、新作风、新状态、新业绩、新形象为重点内容的“六新”行动;圆满完成市城乡建设局安排部署的建筑科技节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