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5年建设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26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5-154008

各县区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持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对2015年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前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重要性

春季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各单位要清醒把握“2.28”现象的规律性,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坚决克服松散和麻痹思想,及早规划制定全年安全工作目标及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和各项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扎实开展复工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节后复工,大量的新工人涌入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要准确掌握进场工人的健康状况,不得使用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按规定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施工现场人员花名册必须与三级教育台账相符合;要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增强其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要落实施工企业公司、项目部、班组和从业人员层层签订2015年安全生产承诺书的要求。

三、切实全面做好复工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节后复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查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相关责任人员是否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查深基坑、高支模架等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并按规定组织验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或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提供检验报告;查施工现场是否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全面执行到位、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到位;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网等防护用品质量是否合格;查现场防火、防滑、防中毒窒息措施是否到位,临建房屋是否稳固等;查扬尘治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查是否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经自查自纠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条件的,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提交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15年春节后建设工程复工条件验收报告》(见附件)。未开展自查自纠不得恢复施工。

四、严格组织对建设工程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查验

各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建筑工地春季复工情况,严格查验建设单位提交的《2015年春节后建设工程复工条件验收报告》,符合复工条件的,向建设单位发放《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按规定恢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发现未按规定上报《2015年春节后建设工程复工条件验收报告》擅自施工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上报《2015年春节后建设工程复工条件验收报告》,查验发现不符合复工条件的,尤其是各方项目责任主体主要责任人不到位的;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的;相关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深基坑等施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不合格的;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不达标,未落实省厅15条措施等,一律责令相关责任企业继续按有关规定整改落实,否则不得恢复施工。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督指令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各县区安监站要认真组织好春节后建筑工地恢复施工的安全监督工作,要严密组织、严格检查、务求实效。各级安监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对监管不力的要严肃处理。

附件:1、《2015年春节后建设工程复工条件验收报告》

2、《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