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监管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我局举行
发布时间:2015-03-13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5-160151
3月13日上午10:00,在局9楼会议室,秦皇岛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监管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我局举行。此次框架协议的达成对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的监督管理,确保预储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签字仪式由局党委副书记苏成钢主持。局党委书记、局长吕宝全,副局长徐耀龙,市人社局、市房产局、市总工会主管领导,邮储银行秦皇岛分行、秦皇岛银行、交通银行秦皇岛支行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签字仪式。会上宣读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监管合作框架协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监管补充协议》、《关于推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的通知》。我局和市人社局分别与邮储银行秦皇岛分行、秦皇岛银行、交通银行秦皇岛分行签署《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监管合作框架协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监管补充协议》。三家合作银行负责人表示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风险防范制度建设,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密切沟通、协调配合全力做好金融服务保障,确保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工作顺利实施。随后,市人社局、市房产局、市总工会主管领导也做了表态发言,一致表示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沟通联系,全力协作做好此项工作。
针对下一步工作安排,吕局长强调:一是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二是认真履职。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坚决不允许出现敷衍推脱情况,切实把这项德政惠民的工作做好。各合作银行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熟知基本建设程序。本着简洁方便安全优质的原则优化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及时沟通。形成定期汇报制度,研判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持续改进不断优化。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四是正面引导。结合建筑市场会加强对预储金制度的宣贯,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积极正面宣传预储金制度,形成浓厚氛围,确保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在我市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