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3109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24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8-162352
农工党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签约医生工作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和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卫发〔2016〕41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我委会同市医改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等部门制定印发了《秦皇岛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秦卫计发〔2017〕23号),为我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了政策依据。该方案对签约服务主体、签约服务形式、签约服务对象及签约服务内容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从建立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完善签约服务激励引导机制、强化签约服务支撑、加强签约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我市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广大城乡居民将从中受益。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