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电子化实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9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秦人社〔2018〕8号 索引号59/2018-102538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
秦人社〔2018〕8号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电子化实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市直部门、企事业及驻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工作,加快建立继续教育证书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2017年第3号)和《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管理办法》,从2018年开始,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进行电子化实名登记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二、信息采集
从发文之日起,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依照《秦皇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登记表》(见附件)中所列项目要求,采集本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信息,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单位、所获职称、职称评定时间、证书编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必须如实填写。
三、上报建库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将采集好的《秦皇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登记表》整理归档,市直各主管部门汇总后在1月31日之前、各县区人社局汇总后在2月28日之前上报纸质版(盖章)与电子版,市人社局统一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库。逾期不报的单位或未登记人员将无法领取继续教育证书。
四、证书申领
今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按各县区、各单位填报的《登记表》情况申领,一证一号,人、证、号对应绑定;以后每年初统计(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当年需领、换新证的人员信息及所需继续教育证书的数量,编制证书领取计划,填写《秦皇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登记表》,按计划申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由人社部门统一印制,免费向专业技术人员提供。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记录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依据,是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切实落实《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相关要求,做好《证书》登记申领工作,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权益。
联系人:石健 联系电话:0335-3913712
邮箱:qhdjxjy@163.com
附件:秦皇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登记表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0日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印发
附件
秦皇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登记表
填报单位(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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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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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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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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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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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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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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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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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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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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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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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换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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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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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专业技术职务一栏填报最高技术职务,未通过考、评、初定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填“无”;
2、证书编号是指《继续教育》证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