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延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秦食药监〔2015〕75号)
发布时间:2015-03-09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5-095253
秦食药监〔2015〕75号
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同意延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根据企业申请,经资料审核,现场验收,基本符合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经研究同意延续以下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企业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利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中兴路东段
仓库地址:中兴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张国艳
企业负责人:张国艳
质量管理人:李大庆
经营方式:批零兼营
有效期:2015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8日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编号: 冀秦食药监械经营许20150007号
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