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信息20150420期(警惕证券市场常见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15-04-20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119/2015-184934
近来,由于股市逐渐回暧,民众炒股热情随之逐渐升高,纷纷踏入股市,然而股市中也暗藏风险。公安机关提醒股民,要增强风险意识,谨慎投资,尽量避免借款、贷款、典当炒股,决不能采用违法犯罪手段获取资金炒股。同时也要学会防范各种针对股民的诈骗行为,确保自身资金安全。
一、证券市场常见违法犯罪行为:
1、诱骗投资者购买所谓原始股或非上市公司股权。实施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手段有: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非法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的名义,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的公司股票。
2、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一些骗子设立网站,以“小投资、大回报”、“代人投资、绝对赚钱”为饵,吸引网民注册会员并交纳一定会费。以代为炒股为名要求网民将资金汇到他们公司账户上,网民将资金汇到他们公司账户后,可以在其公司网站上查询本人账户有关情况。几天后,“专业分析师”联系网民,称所购买股票上涨了多少,并要求交纳个人所得税等继续行骗。等榨干受害人钱财后则关闭网站、联系电话等逃之夭夭。
3、盗取投资者账户资金。近来,有些地方均发生了投资者账户资金被盗案件。一般情况下,违法犯罪分子建立钓鱼网站,冒充知名证券公司等,这些虚假网站的名称与国内知名证券企业的名称十分相似,页面也可以以假乱真,诱使投资者登陆,从而截取投资者投资者账号及密码,然后盗取投资者账户内的资金。
4、贷款诈骗、挪用资金。近来,部分地区出现了贷款、典当炒股的现象,其中一部分人员甚至铤而走险,采用诈骗手段骗取贷款炒股,此外,还有部分国家机关、企业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资金炒股。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贷款诈骗和挪用资金犯罪。
二、防范措施:
广大股民不要相信不切实际的投资回报、接受不明身份的电话或网上投资咨询;保管好资金的证券账号及密码;在柜台交易遇到可疑人员时应停止交易,及时更改密码;在网上交易时注意对正规券商网站的识别,不要误入钓鱼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