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坚持做好老龄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13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131/2015-093515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颁布后,卢龙县老龄办坚决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实施意见》,为全县6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并将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落到实处,自2015年7月1日起全县70周岁以上老人都可以持《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公交车。《意见》出台后卢龙县老龄办已经为500余名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人优待证》,小小一本证,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老年群体的关怀,卢龙县老龄办将继续做好老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