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秦交国土告字[2015]02号
发布时间:2015-04-23 发布机构:市资源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1/2015-103904
秦皇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秦交国土告字[2015]02号
经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批准,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授权秦皇岛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挂牌出让二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02-01 |
海港区西港路以东、和平大街以北 |
4769.85 |
商服 |
40 |
<1.5 |
≤33% |
≥20% |
376 |
2000 |
02-02 |
马坊河以西、规划路以北、建国路东侧 |
16787.03 |
城镇住宅 |
70 |
<1.5 |
≤30% |
≥30% |
407 |
5500 |
商服 |
4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或我市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四、01地块:受让人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规划建设,新建建筑要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管理。02地块:按照相关政策的要求,受让人须配建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0%以上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受让人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规划建设并提供相应的社区用房。新建居住建筑部分要求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公共建筑部分要求不低于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19日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业务大厅土地交易窗口或秦皇岛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交易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5 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定于2015年5月13日9:00至5月22日9:50在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楼会议室举行,挂牌截止时间分别为:
01号地块:5月22日9:30;
02号地块:5月22日9:50。
以现场见证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3、举报投诉电话:秦皇岛市纪委监察局0335-3655017;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纪委监察室0335-3651612。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联系电话:0335-3628499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95号
联系电话:0335-3655515 3651648 3651662
联 系 人:姚先生 李先生 宁先生 姜女士
秦皇岛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