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5年重点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05-08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秦环〔2015〕32号       索引号170/2015-130143

 
 

×××××文件

 

 

 

 
 
秦环〔2015〕32号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上报2015年重点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的报告
 
省环保厅:
接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上报2015年重点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5〕118号)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对2015年省厅通报涉及我市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逐项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抚宁县抚宁镇钟庄村塑料颗粒厂“无环保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违法生产”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抚宁县环保局对该塑料颗粒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抚环责字〔2014〕9号),要求该塑料颗粒厂立即停止生产,限期60日内拆除生产设备。现该塑料颗粒厂处于停产状态,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
二、抚宁县金茂源纸业有限公司“洗浆土未按环评要求存放,擅自存放于厂区西北侧取土坑内”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该公司已落实省厅要求对填埋洗浆土进行清理,并将清理出的洗浆土送丰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
抚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2月13日出具的该公司生活水井水质采样检验报告(抚卫水检字(2015)015G号)显示,26项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三、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180m2烧结料场苫盖不严,90 m2烧结机机尾集尘装置和引风机的风量不能满足要求,导致机尾卸料时部分烟尘无组织排放”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该公司已对180m2烧结机料场苫盖不严部分进行完全苫盖;对90m2烧结机机尾偏小的集尘罩进行了更换,解决了烟气逸散问题。同时,对上述两项环境问题昌黎县环保局已实施行政处罚。
四、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炉窑未安装除尘脱硝设施”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15年2月9日,市环境监测站对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窑尾烟气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氮氧化物超标排放。2015年2月16日,我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处罚款捌万元,现罚款已收缴到位。2015年3月16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复查时该公司窑尾除尘脱销设施已开始建设,预计6月底完成;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排放废气再次进行监测,氮氧化物仍超标排放。根据复查和监测情况,我局决定启动按日计罚程序,现正在实施之中。
五、秦皇岛市弘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进行试生产”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进行试生产”环境违法行为,省环保厅已于2015年3月6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冀环改字〔2015〕513号),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于2015年6月7日前整改完毕。
2015年3月16日,我局依据《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相关规定,就该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同时,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于4月3日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六、卢龙县下寨乡赵家洼村卢龙县民利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产”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卢龙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后督察未发现该企业恢复生产。近期检查发现该企业已拆除。
特此报告。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8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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