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减排设施运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2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秦环办[2015]104号 索引号170/2015-133153
|
秦环办[2015]104号
|
|
|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减排设施运行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
现将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减排设施运行管理的通知》(冀环总[2015]13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此外,此项工作直接关系到2015年减排考核指标的完成,请相关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四个行业相关工作进行自查,将自查报告与第一季度的减排电子档案(严格按照2014年底档案核查要求准备)于5月29日前报市环保局总量科,市局将在6月初就上述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联系人:李志云
电 话:0335-3659643
邮 箱:qhdzlb.12369@163.com
附件:关于加强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减排设施运行管理的通知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