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质监系统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专项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5-07-30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7/2015-092729
近日,外地接连发生多起自动扶梯伤人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伤害。为吸取事故教训,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确保电梯安全稳定运行。市质监局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组织全市质监系统特种设备监察检验人员对公众聚集场所在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7月28日,检查人员先后对茂业百货商城店和金都店等单位在用的电梯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组查看了电梯日常安全检查等项管理制度、电梯管理档案、维保记录等文件;检查了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应急防范措施落实、乘客须知和警示标志设置等内容;听取了各单位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检查组对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使用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电梯要立即停止使用。二是使用单位要落实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电梯每日开启时要进行试运转,并对设备安全状态进行检查确认,电梯运行时要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维保单位要提高维护保养质量。承担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保项目维保单位要立即承保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四是要加强安全值守监控。使用单位要加强对电梯的巡视,及时制止乘客的不安全行为。在客流高峰时段,要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出口位置安排人员值守、疏导客流,引导乘客安全乘梯。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时要制定预案,安全管理人员要靠前指挥,维保人员要现场值守,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