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07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15-103536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冀安委办〔2015〕33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和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和本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相对集中的地点进行专项检查。
二、各县区和各部门要结合《秦皇岛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全面排查和整治存在无证无照、证照超期、超范围经营,仓储与经营混杂等非法违法行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三、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业整顿,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要依法严厉打击。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总结于8月31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659282.电子邮箱:qhdwhk@163.com
附件: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