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23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8-1105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本年度报告由秦皇岛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

一、概述

2017年,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处的领导下,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中心,以健全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政务公开监督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实现财政工作的公开、透明、务实、高效,全面打造阳光财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7年度市本级政府预算及政府性债务公开情况。2016年,我局协调市政府电子政务处在我市政府门户网站(www.qhd.gov.cn)增设了“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将经人代会批准的市本级政府预决算和所有部门预决算信息予以公开。2017412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我局作为政府预算公开的责任主体,及时将人代会批准的市本级政府预算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www.qhd.gov.cn)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www.qhdcz.gov.cn)的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公开内容包括:

1.2016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 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2.2017年秦皇岛市政府预算公开报表,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一般和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情况表(按照《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示空表并予以说明”的要求,市本级自2016年起已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再单独编制,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表以空表列示并附加说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其中,预算支出表已经细化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基本支出预算表已经细化公开至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3.秦皇岛市2017年政府预算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说明,具体包括: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说明、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及举借债务情况说明、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本级政府采购情况说明、绩效预算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其他重要事项的解释说明。

(二)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7412日结束后,我局于417日下发了《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秦财预[2017]255号),对部门预算予以批复,并要求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在接到我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后15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20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按照《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包括“三公”经费预算)。5月中旬,我局对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市本级69个预算部门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本部门预算,其中:50个部门同步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本部门预算,18个部门由于未设置门户网站在单位公开栏进行了公开,市人防办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不公开人防经费预决算信息的通知》在公开页面作了不公开预决算信息的说明。

(三)及时发布《收费目录清单》,确保实行&ldquo;阳光&rdquo;收费。按照国家、省降费政策和&ldquo;放管服&rdquo;改革要求,2017年以来,先后下发了《转发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的通知》(秦财非税【2017485号)、《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最新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的通知》(秦财非税【2017486号);《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通知>的通知》(秦财税【20172号)、《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秦财非税【2017219号);《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民检察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秦财非税【2017126号)、《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秦财非税【2017165号)、《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秦财非税【2017320);与市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秦皇岛市市本级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和市级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的通知》(秦财非税【2017216号)。此次编制的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共15大类,34大项、具体44小项。要求各有关单位对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上述文件均已在我局官网公开。同时,加强降费政策宣传,推进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工作开展,我局编印了《国家省市减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善营商环境)相关文件汇编》、《国家省取消停征减免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相关文件汇编》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汇编》,下发县区财政部门,在工作中掌握。同时,按照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营商环境组的要求,形成《2016-2017年国家、省财政部门降费相关政策规定》,报送营商环境组,拟在新闻媒体宣传;印制了《2016-2017年国家、省财政部门降费相关政策规定 宣传手册》700本,分发县、区财政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

(四)农业补贴信息公开情况。

1、农机购置补贴公开公示情况。2017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1923.3万元(经省下半年资金调整后),到目前全市已完成1302万元,其中报废更新资金为79.2万元,完成率为67.7%。申请表1027份,补贴机具1238台(套),受益农户达722户,拉动社会投资3000多万元。我市严格执行《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市县区均成立了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补贴领导小组,各县区均制定了本地区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印制了《农机购置补贴申报的通知》,制订了购机补贴申请程序,做好&ldquo;三公开、两公示&rdquo;工作。

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施阳光操作。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充实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产品范围、补贴操作流程、政策咨询电话、质量投诉电话等逐一公开,将享受补贴农户名单、补贴机具、电话、住址等进行公示;二是申报过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按照要求,购机者须先提出申请,县区农机部门初审合格后,通过购机补贴管理系统填写《购机补贴申请表》,确认符合购机条件并张榜公示7天后,由县区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签发补贴确认通知书。三是充分尊重农民自主购机权,不向农民指定农机产品和经销商,也不向农民及销售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在信息公开方面,市县农机主管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在市县区的《农机补贴公开专栏》里能及时全面公开信息,县区农机主管部门重点公开了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开展购机核实工作,通过电话查访及实地勘验等形式对购机户购机情况进行核实,为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做准备。同时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安排专门机构受理农民投诉,保护农民的权益。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开公示情况。2017年省厅下达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0974万元,截至1124日,卢龙县、青龙县、海港区、山海关区、开发区已完成补贴发放工作,北戴河新区已完成公示,昌黎县、北戴河区正在进行数据核实,抚宁区已开始启动发放工作。

一是补贴面积实行农户申报制度。每个农户依据本户情况,据实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并对所填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经农户签字后,上报到村民委员会。由村委登记、核实、盖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采集、汇总、核实、盖章后,上报县(区)财政局、农业局审核备案。

二是补贴公开采取两次公示制度。县(区)财政局、农业局对乡(镇)上报的数据审核同意后,各乡(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各村农户的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进行第一次张榜公布,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张贴在村公开栏内),接受群众监督,并将公示照片报县(区)财政局、农业局。公示无疑意后县(区)农业局认真组织做好辖区内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相关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并按照全区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测算出补贴标准,上报县(区)财政部门审核。然后再次由乡(镇)对辖区内对每个农户的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进行7天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两次公示均无异议后,由县区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转入农户个人银行卡。

(五)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1、通过财政部PPP中心,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上传下达,同时汇编成册,印发市直各部门和县区财政局,并免费提供给各界社会资本方,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方面及时了解国家PPP工作政策、发展动态,跟踪我市PPP项目开发、执行情况。

2、利用预留端口及时更新项目相关信息。一是筛选建立全市PPP项目信息库。组织市直和县区筛选上报12个公共服务领域29个项目,累计总投资额1255.66亿元,建立秦皇岛市PPP项目信息库。其中市本级PPP项目9个,投资总计608.76亿元,县区PPP项目20个,投资总计649.6亿元。二是针对准备、实施等阶段公开工作,全年上传项目基本情况、实施机构、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财政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了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相关信息900次(件),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三是对于PPP项目基础信息,以及PPP项目政府采购资格预审公告、采购文件、确认谈判备忘录、预中标或成交结果、项目合同文本、中标或成交结果等采购信息,综合信息平台与中国政府采购网实现信息共享。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构、社会资本、咨询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专家、公众等用户,可通过互联网在线访问、查询我市PPP项目相关信息。

3、建立健全秦皇岛市财政系统内部对口联系人制度。各县区财政局指定专人负责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收集、汇总、录入PPP项目信息。严格按照财政部PPP项目信息季报制度按时向河北省财政厅报送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

(六)规范建设,不断提高公开质量。

围绕打造&ldquo;阳光财政&rdquo;的要求,我局以 &ldquo;三个更加&rdquo;积极将政务公开推向重点事项公开、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一是内容更加充实。落实部门预算公开,坚持财政政策、法规、职责、财政监管、财政决策、人事管理依法公开,财政惠农政策、社会保障政策主动公开,申请事项按程序公开。二是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项目定期公开,临时性项目随时公开,固定性项目长期公开。三是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ldquo;权、钱、人、事&rdquo;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七)用好载体,不断创新公开形式。

我局在坚持政务公开展示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一是利用电子显示屏对有关工作事项进行公开。二是依托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维护了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机构职能、财政预算、人事信息等专栏。根据要求,还设立了重点专项资金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网。三是充分利用刊物等宣传资料进行公开。对重点事件、群众性政策,我局通过编制刊物、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四是结合财政系统工作绩效考核等活动,通过座谈会、培训会、基层走访、民情恳谈等方式将政务公开内容传进学校、企业。五是认真办理&ldquo;两会&rdquo;议案、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与代表委员沟通我局有关政务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无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继续在干部职工中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学习、培训教育,让干部职工更加理解政务公开的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使政务公开工作能在财政领域得到巩固,更好地转变工作作风。

二是认真分析,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方便群众阅读,以简单明了原则创新公开方式,更好地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将政务公开任务在财政各科室日常工作职能中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具体公开目录,以制度化建设促进政务公开质量。

政务公开既是一种工作形式,又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内容。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方式和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工作效率,让人民群众更多的了解财政,关心财政,为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阳光财政,打好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