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城市区道路9月1日至4日将实行机动车限行

发布时间:2015-09-01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119/2015-102610

    为保证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将在9月1日至4日,在全市城市区道路实行机动车限行。

  在此期间,海港区西环路(不含)以东、北环路(含西路至建国路路段)以南、东港路(不含)以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北戴河区西部快速路——联峰北路——新驼峰路(不含)以南、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西海滩路以东区域所有道路,以及海北路(205国道以南路段);山海关区新102国道(不含)以南、石河东路以东,关城东路——上海道(不含)以西区域内所有道路;开发区102国道(不含)以南,开发区与海港区、北戴河区交界以北,开发区与抚宁县交界以东,开发区与海港区交界以西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西环路);北戴河新区南娱大道(老沿海路香海湾路口至南戴河娱乐中心门前)、新沿海路(洋河桥至香海湾路口),为限行区域。

  每天7点至20点,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在上述限行区域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已核发通行证的货运机动车也执行单双号限行。

  其中,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辆、混凝土罐车、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专项作业车等车辆全天禁止在限行区域内道路行驶,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后按规定行驶。

  与以往的限行不同,此次外地车辆也在受限范围之内。

  每天7点至20点,外地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已核发通行证的货运机动车一并执行单双号限行。外地号牌的长途客运班车、邮政专用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的限制。

  (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