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授予“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称号
发布时间:2015-07-29 发布机构:市城管执法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6/2015-155342
7月18日,在北京举行的首届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高峰论坛暨城市与景区生态文明成果发布会上,我市被授予“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称号,成为我市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一张靓丽的新名片。
此次发布会由新华社半月谈杂志社、新华社中国名牌杂志社、中国国情调查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由中央电视台、新华通讯社、新华网等单位协办,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好家园”为宗旨,总结各地生态文明建设先进经验并推选典型代表,以点带面,把创建生态文明与促进区域发展结合起来,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理念,积极引导各城市大力发展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我市在众多入围城市中脱颖而出,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