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4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5-214658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局)、宣传部、综治办、网信办、公安局、民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全国打击代孕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5]22号、冀卫发[201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计生委等十部门联合成立了全市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制定了《秦皇岛市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打击代孕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及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等十二部门《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秦皇岛实际,市卫生计生委等十部门,制定我市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净化我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环境,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二、工作任务

(一)对开展代孕行为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进行查处。

(二)对开展代孕行为的社会中介机构等进行查处。

(三)对开展代孕宣传和服务的互联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进行清理和查处。

(四)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应用及医疗器械、药品的流通、销售等情况进行监管。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全市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本次行动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秦皇岛军分区后勤部、武警秦皇岛市支队后勤处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卫生计生委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其他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

领导小组职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开展打击代孕行动;审议确定行动方案,统一部署实施;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二)成立全市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监督科,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市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和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医政科、基妇科、市卫生执法监督所、政法科、宣教科各确定1名干部为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职责:落实全市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收集各部门工作情况;做好跨区域案件的移交;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组织实施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57-10月)。7月中旬,市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秦皇岛市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合理部署,建立机制。

(二)专项督查阶段(201510-11月)。各县区组织开展对本地打击代孕专项行动的督查和自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重点区域的专项督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512月)。全面总结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各部门、各单位于12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至市卫生计生委监督科。电子邮箱:qhdwsjjdk@126.com,联系人:周建茹,联系电话:3077602

五、职责分工

(一)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协调行动,负责组织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对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管和核查,查处开展代孕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行为自律。对代孕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中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宣传引导。宣传打击代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医学相关知识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宣传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

(三)综治办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形成联合打击代孕的工作合力。将打击代孕工作纳入基层平安创建活动重要内容。加强排查整治,促进打击代孕工作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四)网络信息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网站的监管,禁止网站发布代孕服务的相关信息,清理和屏蔽网站上有关代孕服务的信息。协调会同公安、电信等相关部门查处发布代孕服务信息的网站。做好专项行动的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五)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卫生计生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按照法定职责,对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查处。

(六)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动员社区社会组织和广大居民,形成打击代孕、群防群控的局面。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非法代孕广告。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禁向无资质的机构和个人销售用于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专用医疗器械和药品。

秦皇岛军分区、武警秦皇岛市支队卫生部门参照本方案同步执行。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任务,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类精子库进行监督检查,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做好本地区联合打击代孕相关工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尚未合并的县区,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负责,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查处代孕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中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规定的行为,两部门要加强联系配合,及时依法移送相关案件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要将打击代孕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开展下去,直至代孕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二)坚决打击,查处违法案件。各地各部门务必要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各地各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对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管。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员、计生专干、计生协会员和社区联防人员作用,全面摸排,及时发现线索。省卫生计生委和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设投诉举报电话(0311-123563077602),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群众反映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将打击代孕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密切部门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打击代孕的长效工作机制。对行动过程中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案件线索要做好协调和移交。

(五)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介的监管,清理和屏蔽有关代孕服务的信息及广告。宣传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不断增强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依法管理和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舆论引导,增强群众抵制代孕的自觉性。

 

 

附件:

秦皇岛市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长:王连春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副组长:潘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东辉       市综治办副主任

            庞建稳       市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吴海印       市民政局副局长

            高卫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祖述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秦庆忠       秦皇岛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卢志清       武警秦皇岛市支队后勤处副处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张     市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科科长

  员:杨      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科科长

            董新年    市卫生计生委基妇科科长

                 市卫生执法监督所所长

                  市卫生计生委政法科科长

                  市卫生计生委宣教科科长

      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市综治办基层指导科副主任科员

            李红军    市网信办副主任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市民政局社区建设科科长

            李永宏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

            曹丽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支队长

            丁建宇    秦皇岛军分区后勤部卫生科科长

            徐强松    武警秦皇岛市支队后勤处卫生队队长

联络员:周建茹   市卫生计生委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