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评价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8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5-131502
各县(区)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图审单位;建筑科研机构及大中专院校: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专家评价制度的通知》已开始实施,现面向全市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图审单位及建筑科研机构及大中专院校等从事建设工程的建筑、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技术人员,征集工程质量验收评价专家,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相关技术专家,认真、严格地做好推荐工作。10月20日前将推荐的专家名单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系人:吕华 刘翔宇
电 话:0335-3627275
邮 箱:jdglk275@126.com
附件:1、专家申报条件及程序
2、附件:《秦皇岛市建筑工程竣工评价验收专家申报表》
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
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附件1:
专家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专家职责;
(二)熟悉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实践经验丰富,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从事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图审相关工作10年以上,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10年以上中级技术职称;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检查工作,年龄不超过65岁;
(五)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寸红底近照2张。(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工作单位应核对原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对照申报条件要求自愿申报,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填写《秦皇岛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评价专家申报表》
(见附件)
2、各单位将本单位申报人填写的《秦皇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评价专家申报表》和个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3、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审定,对申报材料将逐一进行筛选和审核,审定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符合要求的专家颁发《秦皇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评价专家聘书》。
工程质量验收评价专家库建立后,原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验收评价专家库停止使用,原专家库人员需重新参加此次申报。
附件2:
秦皇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评价专家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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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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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院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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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学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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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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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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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册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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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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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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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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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 定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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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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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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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止 日 期 |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
从 事 的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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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学 习、培 训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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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业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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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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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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