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全面部署2015年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
发布时间:2015-10-16 发布机构:气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209/2015-091616
日前,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5年秦皇岛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秦政办字〔2015〕126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下发至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对2015年全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方案》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分工,指出:各县区政府、管委和市气象局为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责任单位。明确各县区政府、管委负责组织、协调和开展本辖区内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督导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市气象局负责全市防灾减灾绩效管理重点任务的确定、分解、推进和绩效评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方案》规定了绩效管理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建设;二是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三是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建设;四是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效果;五是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建设。
《方案》从5个方面细化了气象防灾减灾绩效考评内容,制定了考核标准,明确了佐证材料的形式,为圆满完成2015年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量化的考评指标体系。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要求切实发挥指导作用,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工作实绩,要及时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确保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依法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努力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
秦皇岛市气象局及时组织召开各县区气象局、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会议,详细解读了《方案》考核内容,对各项任务进行了划分,争取2015年气象防灾减灾绩效考核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