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28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秦环办[2015]233号       索引号170/2015-164828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
2015年8月24日,省环保厅组织召开了2015年全省环境信访维稳工作视频会议,会上通报了2015年1至7月份全省环境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半年环境信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信访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强化监管责任
此次视频会议,通报了上半年省厅复核的9起案件中,我市抚宁县就占5起,并提出“地方环保部门存在敷衍了事、未依法依规查处到位”问题。会议要求依法履行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程序,应以属地监管到位、依法查处到位、合理解决到位为基础,不应工作未落实到位,随意答复信访人、敷衍信访人,更不能走向上级推脱的途径。
各县区环保局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和一把手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将环境信访工作提升到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严防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大规模进京、赴省、赴市政府聚集上访,严禁发生因属地处理不到位、举报人对《答复意见》不满而引发的群体访,切实维护我市环境信访工作的稳定。
二、进一步落实环境信访工作制度,提升处置能力
会议中省厅通报“个别县(市)存在12369举报热线占线、接听不及时等问题”,暑期查岗我市个别县区也存在空岗情况;同时通报了各地存在“案件反馈不及时,12369系统操作不规范”问题,我市因整体情况良好,省厅未点名通报,但系统平台显示,昌黎县环保局有1件网上举报案件应于6月30日答复,至今未反馈。
各县区局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制度,切实落实环保热线在岗值班和信访动态“零报告”制度,确保热线24小时畅通,落实省厅“接报后2小时到达现场,24小时反馈处理结果”的要求,不断提高依法处理环境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效率;依照“首办责任制”、“包案全办理”原则,认真做好环保部信访信息系统、12369微信举报平台和省环保厅12369举报系统的受理、查处、回访和系统反馈工作,确保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强化突发性环境信访事件处置能力,严格落实重大环境信访事件报送机制,正确引导群众依法处理环境问题,杜绝因工作不到位、处理不及时引发问题升级。
三、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强化源头治理
今年以来,我市受理的各类环境信访案件中,重信重访问题突出,个别案件久拖未决,有形成积案的隐患。各县区环保局要积极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的作用,认真开展环境信访矛盾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梳理已掌握的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本辖区环境信访清单,逐类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主要领导要对重信重访环境信访问题包案,妥善办理到位、处理到底,真正做到有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解释到位,违法行为处理到位。重点做好敏感区域、重点企业和苗头隐患的排查,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早上报”,重难点问题及时报送当地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着力在源头预防治理上下功夫,切实做到问题不积累、矛盾不升级。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下一步的环境信访工作
暑期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虽未发生进京访、赴省集体访等重大环境信访案件,保障了全市的环境信访工作稳定,但我市的环境信访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9.3-9.5”假期在即,请各县区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8月27日前上报重信重访、信访积案、重大环境信访事件和重点环境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台账,并将重点环境信访隐患报同级联席会议备案;
二是加强热线值班值守工作,于8月27日前上报“8月28日-9月5日”值班表,要求备注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号码;
三是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自8月27日起每日16:00上报“环境信访动态表”,节假日正常报。
联系方式:信访举报科 3659645(传真)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