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上报2017年度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8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8-215058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所:

2017,在市卫计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者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对2017年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员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具有执法资格,在一线工作。

(二)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钻研业务,精通法规,在实际工作中能熟练地运用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规章,卫生计生监督业务水平较高。

(四)工作中能够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一)基层推荐。

各单位采取综合测评的方式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市卫生执法监督所、海港区各4名;抚宁区、昌黎县、卢龙县、青龙县各3名;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各2名;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各1名。

(二)组织评审。

根据推荐上来的先进个人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员评审。

四、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务于2017315日前将先进个人推荐表报至市卫计委综合监督科。

联 系 人:周建茹     联系电话:3077602(传真)

 

附件: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     

201838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