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上报2017年度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8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8-215058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所:
2017年,在市卫计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者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对2017年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员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具有执法资格,在一线工作。
(二)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钻研业务,精通法规,在实际工作中能熟练地运用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规章,卫生计生监督业务水平较高。
(四)工作中能够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一)基层推荐。
各单位采取综合测评的方式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市卫生执法监督所、海港区各4名;抚宁区、昌黎县、卢龙县、青龙县各3名;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各2名;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各1名。
(二)组织评审。
根据推荐上来的先进个人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员评审。
四、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务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先进个人推荐表报至市卫计委综合监督科。
联 系 人:周建茹 联系电话:3077602(传真)
附件: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3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