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信息2015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5-11-09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2015年第1期 索引号170/2015-143819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大检查
工 作 信 息
2015年第1期
市环保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秦皇岛市积极动员部署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政办字〔2014〕80号)后,我市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了批示,要求市环保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电力公司、市银监局等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制定我市具体检查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抓紧组织实施。市环保局等部门、单位按市领导批示精神及时制定了《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报政府审定后,现已印发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目前正抓紧制定各自工作方案,并将迅速组织实施。
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马宇骏任组长,副秘书长樊海涛、市环保局局长曹海波为副组长,市发改委等环保大检查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本次环保大检查工作的组织、调度、联络协调、重点后督查、总结汇总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确保环境保护大检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县区也将按方案要求成立各自的领导小组,组织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按国家、省统一部署,本次环保大检查我市将结合辖区实际,对县区政府环境监管情况,各类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四方面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全面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和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各类工业园区和产生废水、废气、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严肃查处排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报: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
送: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环保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有关科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