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设立秦皇岛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发布时间:2015-10-30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5-145201
为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抵押担保能力不足、融资困难等问题,降低企业贷款门槛和融资成本,市政府设立了秦皇岛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用于全市中小微企业银行信贷风险补偿,以引导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目前,1亿元补偿资金已拨付至市金融办开设的账户。由市金融办和市财政局负责管理使用,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秦皇岛市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备较强创新性和较高技术水平,拥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