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完成2011-2014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清算工作
发布时间:2015-11-18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5-145817
市财政局联合市国资委、教育局、人社局等部门共同审核、汇总了2011-2014年纳入财政专项补助范围的国有企业所办职教幼教机构、退休教师资格、生活待遇差额等基础数据,并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算。2014年底,我市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391人,经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全市实际发放2011-2014年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差2165.49万元,其中中央省财政补助1836.91万元,市本级列支328.58万元。由于中央省财政预拨资金不足,市本级垫付资金104.17万元,加上新增及漏报人员费用,尚需上级财政补助149.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