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提升至2000元
发布时间:2015-11-18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5-145925
为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从2013年起,国家出台政策,对在毕业年度内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从2015年起,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标准和范围都有所扩大,将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纳入发放范围,标准由1000提高到2000元。2015年驻秦9所高校1172名学生符合条件,投入资金234.4万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