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五一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5-10-14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会议讲话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221/2015-094348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五一
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新要求
10月12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宣领导小组组长闫五一在听取市法宣办关于迎接全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准备工作汇报后,对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新要求。
闫五一指出,法治宣传要面向群众、贴近生活、讲究实效。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用案例讲法、用事实说话。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转变思路、改进方式,注重运用以案释法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市法宣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各县区、各成员单位普法工作的督导检查,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在宣传载体上,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适应信息化迅速发展趋势,主动用好手机、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让“法治好声音”覆盖各类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