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成立社区矫正执法案件审查小组
发布时间:2018-01-15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221/2018-103521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监督审查,抚宁区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执法案件审查小组,并制定《社区矫正执法案件审查小组评议规则(试行)》,审查小组组长由区司法局局长刘铁银担任。
1月12日,抚宁区司法局首次召开社区矫正执法案件审查小组评议会,11名审议小组成员全部参加,就被告人田某寻衅滋事一案的审前调查评估意见进行集体评议,最终形成评议意见,一致认为被告人田某适宜社区矫正。此次会议标志着抚宁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案件审查小组评议会进入新常态。
社区矫正执法案件评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案件适用的程序、事实、依据和法律文书运用的合法性、正确性、合理性进行审查。社区矫正执法案件审查小组的成立,将确保社区矫正执法程序更加合理,社区矫正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