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民政局采取四措施做好城乡低保审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17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131/2015-164435
为了确保低保的公平、公正,杜绝关系保、人情保、骗保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抚宁区民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做好城乡低保审核工作。
一是严格审批程序。通过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层层把关,确保公平、公正,避免违规操作,实现阳光低保。
二是严把材料初审关。材料不全的不批;证明材料明显不合理、弄虚作假的不批;子女有赡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不批;有群众举报,经核实有隐瞒收入的不批。
三是认真做好入户调查。全体调查人员严格做到“看、听、查、问”四步骤,即:看低保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听低保群众介绍自己近期经济来源情况,查看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来源、身体状况、住房情况,以及村组干部亲属上报是否属实等情况,询问低保家庭周围邻居了解其生活状况。
四是启动低保联审联查机制。联合工商局、车管所、房产局、人社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银行等部门,充分利用信息共享,真实、全面的了解申请人的财产现状。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出具家庭收入和财产的核定结论,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