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认真完成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24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统计信息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131/2015-094313
从2005年开始卢龙县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2014年10月《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出台后,卢龙县结合本县实际出台《卢龙县落实老年人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在全市率先完成了高龄津贴的提标扩面工作,对拥有卢龙县常住户口、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3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以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目前,卢龙县有百岁以上老人 12 人,90—99周岁老人978 人,80—90周岁老人 8759人,全年共发放高龄津贴358.4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