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打击整治涉恐怖袭击等网络谣言
发布时间:2015-12-30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119/2016-111953
近日,有网民通过境内网络论坛、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传播“发现恐怖分子”、“发生恐怖袭击”等谣言,制造渲染恐慌情绪,误导公众,影响恶劣。公安部迅速部署有关地方公安机关予以调查处理。截至目前,已对恶意编造发布谣言信息的5名网民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4人。
这5名网民对恶意编造发布谣言信息行为供认不讳。深圳网民吴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谣言消息称:“龙华已经出现了恐怖分子连砍五人”,并配有虚假视频。吴某对此供认不讳,深圳警方已将其刑事拘留。内蒙古网民高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谣言:“发现恐怖分子踪迹,人数不详,有武器!”内蒙古警方对其处以五日行政拘留并罚款二百元的处罚。深圳网民陈某在网上发消息称:“听学校老师说深圳已发生恐怖袭击,砍死11个人”。鉴于该信息系陈某编造,已造成网上传播且造成网民恐慌情绪,深圳警方已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为了提高网络声望的河北网民贾某在百度贴吧内发文扬言组织一个恐怖分子队伍,因此付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代价。同样,为吸引关注而传播有关深圳沙井上寮市场有人被恐怖分子割颈当场身亡信息的杨某,被深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这些恶意编造传播谣言的网民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后,纷纷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忏悔。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编造传播恐怖袭击谣言,制造混乱和恐慌,危害极大。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绝不手软。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希望所有互联网企业主动履行责任,切实加强管理,不给网络谣言提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间,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