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民政局全力做好临时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6-01-05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131/2016-144257
卢龙县民政局全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做好临时救助工作。
一是制定政策。出台《卢龙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为临时救助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
二是提高救助标准。参照卢龙县城镇低保标准,将临时救助标准提高为不超过12个月城镇低保标准。
三是主动救助。上下联动及时掌握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情况,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四是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临时救助金全面推行社会化发放,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