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点案件进行包案调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8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6-163214
各位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站办: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15]29号通知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省委、省政府督办的我市14个重点案件和我市建设领域重点疑难的8个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目前清欠工作的总体情况
今年我局共接待农民工信访案件174起,通过努力,目前已办结100个案件,74个案件正在调处过程中,有力地维护了日常和重要时间节点的社会和谐稳定。目前正在调处的案件中,通过排查和调处,被局党委列为重点案件的8件;被省委、省政府督办的重点案件有14件。现有重大疑难和历史积案仍未缓解,元旦、春节前集中爆发的隐患很大,今年年底的清欠形势十分严峻。
二、对重点案件进行包案调处
针对目前严峻的农民工欠薪信访形势,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7日,局党委决定由相关局领导实行包案制。每个重点案件都由一名局领导牵头,相关站办、科室负责,围绕“包调处、包解决、包维稳”的总目标,包案进行调处。
1、对省委、省政府督办的14个重点案件。市委、市政府制发[2015]—29号通知,明确由市级领导包案,确定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局包案领导和包案组要重点联系,积极做好调处稳控的配合工作。
2、对其他重点疑难的8个案件。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包案推进,确定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全面负责案件调处稳控工作。
三、案件调处的主要措施
1、对接案件,摸清情况。各包案领导和责任科室、站办负责人,成立包案工作组,立即与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接访调处中心进行工作对接,了解和掌握包案案件的基本情况、农民工信访情况以及目前调处工作进展情况,为下步开展包案调处工作奠定基础。
2、约谈调处,明确责任。各包案工作组要依据前期对接工作了解的情况,充分发挥我局职能作用,组织约谈各案件相关责任人,积极开展行政调解。要通过与信访案件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班组长和信访农民工的约谈,进一步掌握案情,明晰责任,推进案件调处。
3、分步实施,分类推进。要充分发挥我局行政职能,依法依规、分步进行调处。一是要组织召开建设、施工企业和相关分包、劳务、班组、上访农民工代表的协调会,督导各方达成一致,解决拖欠问题。二是对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制发书面通知,责令施工企业(含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三是对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确有困难的,向建设单位下达先期垫付通知书。四是向人社部门制发函,请人社部门对责任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五是将案件处理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上报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
4、集中会商,强力推进。局党委定期组织各包案领导和包案组,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和市直各相关部门同志,对各重点案件进行集中会商,逐案件研究案情、调处进展和存在问题,确定下步工作思路和重点措施。
5、移交送达,依法推进。对各包案案件,要依据案件调处的实际情况,适时向市人社局等部门制发文书,请求采取行政执法手段,强制执行。对不同案件,要视实际情况,积极申请法律援助,请公益律师介入,条件成熟的,引导信访农民工司法维权。
6、结案归档,上报汇总。对各案件的调处工作,各包案工作组要明确专人负责进行案卷相关资料整理工作,确保每个案件情况清楚、调处过程记录全面,调处结果明确有效。春节前,名包案工作组将相关案卷整理后统一上报局党委。
四、相关工作要求
1、明责履责追责。各包案领导和包案科室、站办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包案案件的调处稳控工作,切实履行好局党委下达的包案调处工作安排。局党委将依据有关规定,督导各案件的调处工作进展情况,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存在问题和调处工作开展不力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及时沟通汇报。各包案工作组要随时掌控案件的有关情况,对发生各类突发性事件和重大问题的,要及时上报局党委,确保局党委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并及时进行专题研究,确定应对工作方案,稳控案件信访形势。
3、做好信访稳控。各包案工作组要加强与公安、信访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信访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信访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稳控工作。
4、明确应急预案。各包案工作组要结合包案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在发生信访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稳控,确保案件不发酵、不扩大,及时有效控制信访形势。
5、重视舆情应对。由宣传科牵头,成立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舆情应对小组,统一对外宣传,统一接受媒体采访。局系统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不得随意接受采访。
附《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重点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