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2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计划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8-115122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8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       

201842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8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为保障全市人民健康,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秦皇岛、健康秦皇岛做贡献。

一、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

贯彻落实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加强艾滋病检测报告,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发现率,加强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综合干预,继续保持艾滋病疫情低流行态势。坚持防治结合,推进结核病“防、治、管”。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结核病防治,着力防控校园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加大结核病报告发病率、病原学阳性率等关键指标考核力度。健全完善学校结核病、艾滋病疫情通报机制。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分析研判,做好重点地区及重点人群布病、出血热、病毒性肝炎、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处置传染病突发疫情,保持全市传染病疫情总体稳定。

二、夯实人群免疫屏障

贯彻落实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预防接种精细化管理,推进各县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018年每个县(区)建成示范预防接种门诊不低于30%,规范预防接种门诊不低于40%,全面消除不合格门诊。加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冷链储运管理,坚持城市日接种、农村周接种及每月25日查漏补种制度,保证预防接种安全,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强化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未及时接种适龄儿童进行补种。加强麻疹疫情监测,有效处置麻疹暴发疫情。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监测报告,全面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工作。

三、加强慢性病防治

贯彻落实《秦皇岛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2017-2025)》,全面启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卢龙县创建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北戴河区达到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标准。深入开展慢性病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和“三减三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健康服务管理技术指导。做好肿瘤登记、脑卒中筛查、死因监测和口腔疾病防治等项目工作。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不少于4500人,降低发病率、死亡率、致残率。

四、规范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贯彻落实《秦皇岛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和《秦皇岛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办法》,推进精神卫生综合防治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心理危机干预援助队伍和心理援助热线建设,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登记报告,在册登记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规律服药率达到50%

五、加强地方病防治

贯彻落实《“十三五”秦皇岛市地方病防治实施计划》,把地方病防治纳入健康扶贫的重要内容,加强居民户盐和儿童、孕妇等人群的碘营养状况监测评估。推进各县区尿碘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实施动态监控。做好科学补碘宣传教育,提高孕妇和儿童科学补碘意识。做好地方性氟中毒监测工作,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

六、强化公共卫生监测

贯彻落实《秦皇岛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规范职业病报告、诊断与鉴定工作。持续开展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和饮用水监测,扩大监测覆盖范围,提高数据质量。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等工作。做好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加强学生常见病和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为指导,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力争完成今年农村厕所的改造任务。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做好迎接省和国家评估准备工作。加大卫生创建力度,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城(乡镇)创建国家、省级卫生县城(乡镇),创建一批省级卫生村镇。启动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和健康企业建设,推进健康村镇试点建设。

八、大力做好健康扶贫工作

实施“健康扶贫防病先行”专项行动。以推动贫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为切入点,加强贫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着力提升贫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九、推进京津冀疾病防控协同发展

进一步完善落实京津冀传染病防控信息通报机制,推进疾病监测数据信息共享,贯彻落实省编办、省财政厅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强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人员队伍建设,推进京津冀重大疾病联防联控,不断提高整体疾病预防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