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0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秦人社〔2018〕92号 索引号59/2018-164740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
秦人社〔2018〕92号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8〕7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至6月29日。
二、报名地点: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分中心16号窗口(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窗口)。
三、报名咨询电话:3262600、3262899。
四、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纸质(3张)及数码照片(数码照片格式要求:蓝底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cm,高度2-3cm,大小20kb以下),纸质照片背面写清楚姓名和身份证号,数码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的格式命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技术总结(纸质3份,电子版1份)
7.专业工龄证明原件(需加盖所在单位人资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
8.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河北省技师职业资格考评表》(为避免考生因填表字体潦草影响评审效果,考生需按规定样式和规格打印、提交此表。要求A3纸、对折、双面打印3份。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提供电子版表格,考生报名时携带U盘进行拷贝,或登录qhd3262600@126.com邮箱下载,密码:jdzx3262600,并将填写后的电子版表格一并上报),考评表和技术总结严格按照固定样式填写、打印,过期不再受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进行初审后,将初审合格人员报省厅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不参加其他项目鉴定。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审核结束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由省厅统一销毁,不退还考生。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6日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印发
附件:
技师转发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