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市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04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131/2016-093347
2015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秦皇岛民政网”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秦皇岛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秦皇岛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分类
秦皇岛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即在市民政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秦皇岛市民政局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1、秦皇岛市民政局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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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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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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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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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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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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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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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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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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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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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排体系描述
① 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② 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③ 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时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④ 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⑤ 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⑥ 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获取方式
1、主动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
① 主动公开范围
市民政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秦皇岛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② 主动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市民政局现场查阅两种公开形式。
③ 主动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市民政局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市民政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负责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① 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市民政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② 公开程序。
a. 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b. 申请的方式。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即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市民政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秦皇岛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秦皇岛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兼职负责本工作的人员数量有2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见下表。
机构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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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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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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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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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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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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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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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92号民政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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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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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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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5-
365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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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dm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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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加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力度。我局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社会组织成立、注(撤)销、变更以及年检结果等相关信息,分别在《秦皇岛日报》及“秦皇岛民政信息网”进行公告、公示;依托“秦皇岛民政信息网”设立“秦皇岛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登记与监管信息系统和服务信息网络;增设“社会组织查询”功能,将市、县两级登记在册的所有社会组织全部录入系统,便于群众对社会组织进行真伪信息核查;设置“社会组织推介展示”栏目,对全市5A级社会组织进行广泛宣传,树立我市社会组织品牌形象。
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积极开展低保救助政策宣传活动,在集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摆放展板、分发宣传资料、解读政策,帮助群众深入了解社会救助新政策及相关法规、规定;充分利用媒体、门户网站宣传低保政策法规;加强低保公示,在低保申请、入户调查及组织村(社区)民主评议等过程都采用名单上墙的公开方式,并定期在秦皇岛日报和秦皇岛民政网将低保名单进行公示;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制度、程序,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公信。
(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数据
我局主动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公开信息3件。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民政信息56条,通过“秦皇岛民政网”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50条,信息公开范围涵盖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办事指南、低保审批、社会组织年检、财政资金等方面内容。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情况
未发生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举报、财政资金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的相关要求及公众需求,及时改版升级秦皇岛民政信息网,合理调整了主页栏目分布,增设“互动交流”栏目,更加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民生热点,积极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同时积极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公开资料,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明年工作设想和打算
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网站及其他承载平台的建设,加强信息公开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的制度要求,做到能公开的尽公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