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工作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16-02-19 发布机构:市机关事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184/2016-153430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考核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四个管理局”建设目标为评价标准,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全面考核和评价每名工作人员一年的整体工作表现,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在全局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做好2016年各项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年度考核全面工作,党组书记、局长方成军任组长,纪检组长靳素梅、副局长杨辉任副组长,其他副县级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辉同志兼任主任,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安排。
三、考核内容
机关科室按照每月局务会工作安排,对照各项工作完成落实情况,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和经验,查摆问题和不足,重点考核年内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机关工作人员在依法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以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质量为考核重点,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局属单位重点考核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员工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生产经营业绩等情况。
四、考核范围和先进个人推荐比例
考核范围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局先进个人按被考核人员的30%比例推荐,市级优秀等次人员比例按照人社局要求确定。其中,在编不在岗人员不参加局机关评先;在岗不在编人员参加局机关先进个人推荐,不参加市级优秀等次推荐;所任职务与实际岗位不符的在实际工作岗位参加先进个人推荐;县级干部不参加先进个人推荐。
五、考核时间和参加人员
年度工作考核于2016年1月11日开始,2016年1月
底完成。考核前召开预备会议,部署安排考核工作。
六、考核方式和程序
考核工作分三个层次进行: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考核、局机关考核和局属单位考核。
(一)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进行。
(二)局机关年度考核工作。主要按照人社局有关文件及局《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要求进行。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门诊部)、新世纪小区、迎宾大厦留守处、机关食堂参加局机关考核。程序如下:
1.科室述职述廉和推荐先进。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准备书面述职述廉材料(其中述廉部分要单独体现),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以科室为单位开展全员述职述廉,按比例推荐局级先进个人(1人的科室、单位按两年1个指标推荐)。先进个人推荐结果经分管领导审签同意后,连同科内人员述职述廉材料,于1月22日前报局考核办公室。
2.大会述职述廉和测评推荐。召开年度考核大会,各科室及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门诊部)、新世纪小区、迎宾大厦留守处、机关食堂负责人述职述廉;参加考核的全体人员开展民主测评,并按照人社局分配的优秀等次指标,进行市级优秀等次推荐。
3.局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拟办意见。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测评推荐结果和分管领导考核等次建议,结合被考核人平时表现,提出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市级优秀等次人员以及局机关年度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科室建议。
4.局党组研究确定。局党组根据局考核领导小组意见以及有关文件要求,研究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市级优秀等次人员以及局机关年度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科室。
5.公示及备案。按照市人社局要求,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全局范围内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由其本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签署意见。2月底前将年度考核结果和实施奖励情况分别报人社局备案,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三)局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各单位自行安排,2016年1月底前完成,其中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按照局《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要求进行。考核前要将本单位考核工作方案报局考核办公室,并提前联系分管领导参加。考核结束后,各单位将考核工作总结、先进个人推荐结果,经分管领导审签同意后,报局考核办公室,统一提交局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幼儿园按照人社局要求,在考核的同时开展市级优秀等次推荐,推荐结果1月22日前报局考核办公室)。
七、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评出的市级优秀等次人员、局年度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科室),由局党组在全局范围内通报表彰,发放荣誉证书。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个人,由局党组进行提醒谈话或调整工作岗位。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提前进行动员部署,准备好相关资料,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遵守考核纪律。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禁止搞拉票贿选、暗箱操作。考核对象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工作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自己和他人,避免盲目、随意性投票。
(三)抓好工作统筹。要处理好业务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的关系,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要在保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集中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做好2015年工作总结分析,保证年度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附件:1.局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局年度工作考核时间安排表
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1月15日
附件1
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人员名单
组 长:方成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靳素梅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杨 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韩林鹏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王洪波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李 凯 调研员
张宝来 副调研员
童 敏 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兼):杨 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田 雨 监察室
赵佳佳 办公室主任
张红艳 办公室副主任
马 晶 行政科副科长
李文一 财务劳资科
(联系人:张红艳 联系电话:3220744)
附件2
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机关2015年度工作考核时间安排表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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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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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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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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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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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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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成员、机关各科室科长、局属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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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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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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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述职述廉、推荐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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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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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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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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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述职述廉、测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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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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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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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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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考核等次、先进个人、先进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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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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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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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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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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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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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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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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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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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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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
2016年1月1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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