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0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8-164851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冀卫办家庭函〔201718号)要求,推进我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保障流动人口公平享有同质均等的服务,我委制定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县区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       

2018420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冀卫办家庭函〔201718号)精神,推进我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保障流动人口公平享有同质均等的服务,决定2018年在全市建设市级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点。为指导各县区做好示范点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十三五”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规划》为指导,以实现流动人口健康促进与教育全覆盖为目标,不断创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模式,保障流动人口公平享有同质均等的服务。

二、建设目标

坚持以流动人口健康为中心,以卫计牵头、部门协作为保障,以建机制、保基本、补短板、提能力为重点,到“十三五”末(2020年),50%左右流动人口较多的乡(镇、街)实现“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健全、服务能力增强、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可及性、获得感全面提升”的建设目标。2018年每个县区建设1个均等化服务示范点。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综治办、农民工办、民政局、财政局五部门《关于成立秦皇岛市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秦卫〔20168号)精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与综治、农民工办、公安、民政、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政策统筹,完善内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相关科(股)室及有关专业机构职责分工。积极协调地方财政,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落实到位,保障在本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享受服务。

(二)强化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县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优化配置、合理布局。加强对流动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增强面向流动人口开展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和健康宣传教育的能力。密切联系计生协,提升计生协服务流动人口的能力,扩大计生协组织在流动人口聚集的产业园区、大型企业、市场等场所的覆盖面。

(三)突出抓好重点服务落实。全面落实市卫生计生委、综治办、农民工办、民政局、财政局五部门《关于做好全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秦卫〔201558号)精神,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等有关规定,在流动人口中落实好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等重点服务,有效改进服务质量,做好异地服务的接续。向流动孕产妇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改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注重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等促进家庭发展的服务,支持、鼓励流动人口按政策生育。

(四)提升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根据《秦皇岛市流动人口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秦卫流管〔20166号)和《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的通知》(秦卫流管〔20167号)精神,以流动人口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为目标,精准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系列活动,在流动人口中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加强流动人口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相关疾病传播。持续推进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家庭建设,有效预防和控制流动人口职业病危害。将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融入卫生城镇、健康促进县(区)等创建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文件。

(五)鼓励创新工作举措。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流动人口相关信息跨县(区)、跨部门共享,发挥信息化对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分析统计的支撑作用。探索开展流动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服务模式,改进服务方式方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供给,探索建立社会、民间资本参与的多元供给模式。

四、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84-5月)。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建设。

(二)第二阶段(20186-11月)。各县区按照创建目标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稳步实施,有序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11月底前将示范点申报名单和建设工作报告报送市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科。市卫生计生委将加强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和推介创建过程中的典型经验。

(三)第三阶段(201812月)。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开展全市示范点创建验收评估工作,形成报告上报省卫生计生委。经验成熟的,2019年在全市范围内推广,2020年实现建设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创建目标和工作任务要求,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推动工作创新。通过示范点创建,总结工作经验,提升服务能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传播媒介,加强对示范点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的媒体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引导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提高流动人口对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的获得感。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示范点创建工作将列入2018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市卫生计生委将加强督导和调研,及时了解各县区创建进展情况,督促创建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实,确保示范点建设扎实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