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质监、环保、公安三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执法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8-05-09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7/2018-170504
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检验过程和结果的规范性、公正性、准确性,为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市质监局会同市环保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自4月16日起,利用近两周时间对全市3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
检查前三部门进行了研究讨论,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市机动车检验单位、县区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参加的动员会,会上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车管所领导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强调了此次检查的重要意义,要求机动车检验机构认真自查自纠。对机动车不上线检测,出具虚假报告,检验报告无法溯源,管理体系形同虚设、运行无效等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检查组由市质监局、市环保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主管人员,县区市场监管局、环保分局相关人员以及机动车检验检测省级资质认定评审员、技术专家组成,分为两组同时检查。我市目前已取得资质认定机动车检验机构30家(包括安检和综检),除一家新获资质尚未正式开展检验工作的机构,其余29家机构全部接受了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对机构的资质情况、设备情况、人员情况、检测方法和程序、检验记录和报告、管理体系运行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资料检查,并安排了现场试验。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我市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保持情况良好,均处于资质认定有效期内,未发现机构名称、地址、关键人员与资质认定不一致情况和擅自扩大业务范围或增加检测线情况;检验检测设备配备和网络系统设置运行基本符合要求。检验人员数量基本与业务量匹配,能按要求使用规定标准检测;检验流程基本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但个别机构存在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设备管理不够规范;检验人员对标准掌握不熟练;管理体系运行流于形式等问题。
检查发现,29家机构存在问题累计190项,问题主要集中在管理体系、人员、检验过程、报告及原始记录等方面,对于管理混乱、检验报告与原始记录不能溯源以及检验过程不执行检验标准的2家机构检查组责令暂停检验检测工作,不得对外出具检验数据,限期整改;对其他27家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县区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检查结果依法依规查处,并督导和确认整改完成情况。
检查组6位技术专家针对全市机动车尾气检验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相关部门,为标准修订提供技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