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5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70/2016-093934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市公安局环安支队、市环保监察支队: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41号)部署,我局自2016年3月14日起,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为确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顺利开展,我局制定了《秦皇岛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按照省环保厅要求,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不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自2016年3月8日起暂停一切转移活动。
联系人: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 李洪云、赵鑫
联系电话:3659622、3659632
电子邮箱:qhdgfgl@163.com
联系人: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 郭为民
联系电话:3630657
联系人:市公安局环安支队 周杨
联系电话:3950309
附件:秦皇岛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